关于推选2021年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和个人会员:
为做好2021年院士候选人推荐(提名)工作,根据中央关于改进和完善院士制度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组织推选2021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21〕2号)要求,省科协可以向中国科协推选辽宁省区域内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候选人,经中国科协专家评审通过后向中国工程院提名。为做好2021年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根据《辽宁省科协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工作方案》和《辽宁省科协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现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工作要求,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渠道和名额
(一)推选渠道
辽宁省科协推选的院士候选人由部分省级学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推选。不受理个人申请。
(二)推选名额
推选名额不作限制,但应该严格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二、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
推选院士候选人应严格执行中国工程院关于院士的标准和条件,以及关于学术团体提名院士候选人的要求。
(一)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正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可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并当选为院士。
(二)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195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凡2015、2017、2019年已被推荐至中国科学院或被提名至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两院合计连续3次的,2021年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四)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候选人,公安机关任警务技术职级、国家安全机关任专业技术职级的除外;军队行政干部不作为候选人,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除外。
(五)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学者、专家,不在推选范围。
三、推选工作有关要求和说明
(一)各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化纪律意识,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好推选工作。工作中应坚持学术导向,坚持客观公正,坚持专家主导,避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倡导中国科学家精神,确保科学性、权威性和公信力。
(二)各单位要将推选工作作为科协组织发现人才、举荐人才、凝聚人才的重要举措和抓手,在选拔过程中充分听取多方面专家意见,拓宽渠道、扩大视野,积极开展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要特别关注、发现和推选出在基层和民营企业技术创新中做出重大成就和贡献的工程科技专家。
(三)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中国科协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科协发组字〔2014〕98号)和《辽宁省科协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工作方案》有关规定开展推荐工作。违反规定的,所推选的院士候选人无效,并按照惩戒机制进行惩戒。
(四)候选人所在单位和推选渠道要严把法律和社会道德关,在候选人的政治立场、廉政建设和学风道德方面切实负起责任,全面综合考察候选人学术水平和科学道德、科研诚信,对材料中主要成就和贡献的真实性进行把关,向省科协报送前要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确保候选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
四、报送材料内容和要求
(一)推选工作材料
各单位应提交如下推选工作材料,每份材料须加盖推选单位公章:
1.2021年推选工作方案纸质件1份。
2.推选工作组织机构成员名单一览表(格式见附件2)纸质件1份。
3.推选院士候选人名单一览表(格式见附件3)纸质件1份。
4.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情况报告(须按照“推选工作有关要求和说明”,详细说明工作思路、针对性举措、落实情况及公示情况等)纸质件1份。
5.对院士候选人取得成就、做出贡献和学风道德的评价(600字左右)纸质件1份。
6.光盘一张,内容为以上材料word格式电子文件。
(二)候选人材料
推选单位应根据中国工程院的要求,提供候选人材料纸质件及电子文件。报送的所有材料如涉及国家秘密需要进行脱密处理。报送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候选人的被推选资格。
1.《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中国科协提名用)》(以下简称《提名书》)纸质件9份,其中原件6份。原件由候选人签名,候选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2.附件材料纸质件2套,包括科技奖项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项),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及其实施情况证明材料(不超过5项),论文和著作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不超过10篇、册),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重要成果原件或复印件(不超过5篇、册)。
3.光盘一张,内容为由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生成的mdb格式数据文件、word格式《提名书》和附件材料电子版(PDF格式),不接收U盘、移动硬盘等其它存储介质。
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及使用说明书,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有关文件请登录中国工程院网站(www.cae.cn)下载、查询。
4.关于《提名书》、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及使用范围的说明(由候选人所在单位盖章出具)3份。
5.被推选人签字的《中国工程院关于严肃院士增选纪律的“八不准”》纸质件3份。
6.同行专家评议表(格式见附件4)纸质件2份。
(三)报送材料要求
1.报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2.所有推选工作材料和候选人材料应由推选单位报送,谢绝候选人本人报送材料。
3.材料需完整报送,且所有材料纸质件必须与相应电子文件一致。推选工作材料缺少或不完整的,报送的候选人材料无效。
4.请于2021年1月25日前现场报送材料,逾期无效。不接收邮寄方式报送材料,因疫情等特殊情况请提前电话联系。
联系人:于老师
电话:024-24696181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南屏东路16号
辽宁省计算机学会
2021年1月14日